航海校区单身宿舍(含南二层楼及家属楼)居住教职工:
按照学校规定,单身宿舍的房租及水电费由个人缴纳,航海校区单身宿舍2014年房租及电费(含以前年度欠费)已开始收取。请在航海校区单身宿舍(含南二层楼及家属楼)居住的教职工于2014年12月15日前缴纳房租及电费(含以前年度欠费),逾期不缴纳者,将对欠费房屋停止供电。
联系人:吕延平 白天祥 68733998
收费时间及地点:
航海校区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 下午 2:00—4:00
地点:1号教学楼1楼后勤财务办公室(电话:68785090)
后勤管理处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