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近期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季学期教育乱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已分别做了安排。虽然上级检查项目主要集中在中小学,但对高校的要求也非常明确。《通知》特别强调:“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一是要求严格录取程序,坚决杜绝点招等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开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程序,严密组织招生考试,严明录取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徇私舞弊案件;严禁将录取行为与收费挂钩,严禁将提前缴纳学费作为录取考生的依据等等。二是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抵制和纠正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严禁高校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
学校机关有关处(室)、图书馆、各学院要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对照往年检查的标准及曾经被检查出已经整改的问题,对照学校与各单位年初签订的《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的要求,逐条清理,确保不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非常严肃的问题,上级的要求也是一贯的,对此,学校也曾有深刻的教训。希望各单位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彻底的自查自纠,不仅做到明令禁止的不收,而且要做到政策拿不准的也不能收,不心存侥幸,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201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