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反腐办[2012]1号文件《关于开展出国(境)证照管理及个人信息登记备案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和豫公(通)[2002]293号文件《关于建立健全出入境管理特殊身份人员呈报备案信息库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等特殊身份人员的出境管理,各单位相关部门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信息报备工作。现将我校信息报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备对象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党办、校办、财务处副科级(含)以上人员;
2、副高(含)以上职称人员,党办、校办、财务处副科级以下在编及合同制人员。
二、报备内容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三、报备时间及要求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1、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党办、校办、财务处副科级(含)以上人员填写《出入境管理特殊身份人员呈报备案信息表》后上交组织部(电子邮箱:zzdxdwzzb@163.com,联系人:刘伟华);
2、副高(含)以上职称人员,党办、校办、财务处副科级(不含)以下在编及合同制人员填写《出入境管理特殊身份人员呈报备案信息表》后上交人事处(电子邮箱:zzdxrsc@163.com,联系人:王娟)。
请各部门、学院(部)组织报备对象统一填写《出入境管理特殊身份人员呈报备案信息表》,于2012年5月23日(下周三)前将电子表格分别发送指定邮箱,同时分别上交纸质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出入境管理特殊身份人员呈报备案信息表
纪委 组织部 人事处
201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