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坚持以“做科学发展先锋队,当振兴中大排头兵”为主题,大力推行公开承诺活动,建立了以“科学定诺、公开示诺、扎实践诺、民主评诺”为主要内容的公开承诺机制,有效推动了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扎实开展。按照省、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进一步做好承诺定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本单位2010年承诺定责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把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及时上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对照“五个好”和“五带头”的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在践行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本单位承诺定责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兑现承诺;做好党支部、党员承诺书、承诺台帐的归档工作。
二、按照学校《关于在全校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10]23号)和《关于在全校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开展“围绕科学发展、承诺定责”活动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10]37号)文件精神,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创建和谐校园、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制定2011年度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员承诺书,并建立承诺台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11年3月15日前将2011年度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承诺书、承诺台帐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承诺书、承诺台帐报送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北校区学术活动中心A512室)备案存档。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党员承诺书、承诺台帐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备案存档。
各省辖市委、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央驻豫单位党委、各省管企业和高校党委,省分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始终坚持以“做科学发展先锋队,当中原崛起排头兵”为主题,大力推行公开承诺活动,建立了以“科学定诺、公开示诺、扎实践诺、民主评诺”为主要内容的公开承诺机制,活动的目标、要求更加具体化,进一步激发了争创活力,有效推动了我省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践行承诺阶段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环节,重在见行动,贵在出实效。党组织书记既是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参与者,又是组织领导者,决定着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创先争优活动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做好践行承诺的各项工作,真正要在完成中心任务中体现创先争优,通过创先争优提升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在加强领导中确保活动不断取得实效,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作出积极贡献。现就有关通知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全省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做好践行承诺,实现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目标,坚持“四个重在”,按照“三具两基一抓手”和“两转两提”的要求,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抓手。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真正把创先争优的过程变为践行承诺的过程。有力的带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扎实践行承诺,达到全面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
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紧紧围绕公开承诺内容,以落实兑现承诺为抓手,通过多种方式扎实推进践诺工作,用践行承诺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让践行承诺的成果惠及于民。践行承诺工作要着重参照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一)“回头”审诺。党组织书记在践行承诺过程中,要结合自己公开承诺事项和当前中心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承诺的内容、要求和标准进行重新审定和提升,力求高标准践诺。对已经完成得承诺事项,针对践行承诺中发现的新问题进行再承诺,采取承诺一践诺一再承诺一再践诺的循环方式,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实现活动成效最大化。
(二)通报践诺。党组织书记要定期将践行承诺情况对所属承诺对象,利用党务公开、广播电视、互联网、召开一定范围的通报会等贴近实际、便捷实用的方式进行公开通报,广泛接受群众、社会和上级党组织的监督。要定期对践诺情况进行小结,通过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认真自查和述职,实事求是肯定成绩,及时发现践行承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三)检查践诺。上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带头做好践诺情况进行重点指导检查,对践行承诺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帮助协调解决,及时掌握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做好践诺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评议践诺。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践行承诺进展情况,要适时进行点评并组织承诺对象、基层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可结合年终考核、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工作统筹安排,评议结果将作为党组织书记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党组织书记公开承诺事项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重点建立完善四个方面的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党组织书记公开承诺内容台账工作机制。各省辖市、省直各部门、省管各高校、各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11月15日前将省辖市市委书记、县(区)委书记,省直厅(局)党(组)委书记,省管高校、企业党委书记由本人签名的2010年度公开承诺书,以地市和行业为单位,统一报送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备案存档。2011年度公开承诺书,要在2011年1月底前交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备案存档。全省各级党组织活动领导小组及全省各分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也要建立相应的党组织书记公开承诺内容台账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践诺信息每季度上报机制。各省辖市、省直各部门、省管各高校、各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每季度结束前向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报送本季度党组织书记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推进情况。每季度上报要紧紧围绕公开承诺内容,要有具体的践诺措施及完成时限。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每季度将按照践行承诺上报的信息进行台账登记,确保承诺事项逐项全部落实。
三是建立督导检查及考评奖惩机制。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将不定期对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的践行承诺目标进行检查,定期将检查情况进行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并请党员群众就践诺情况提供意见和建议。年终实施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双向监督考评”,上级组织部门要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把践行承诺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范畴。通过个人自评、组织考评、群众参评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考评结果,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四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面争创环节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总结践行承诺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和成效,进一步建立完善创先争优活动中党组织书记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在践行承诺中感受到党组织和党员的新变化,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实效,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级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上报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