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中央、省、市对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及维护社会稳定高度重视,对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期间的稳定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要求,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工作秩序,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校园,现就如何做好近期的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为了切实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学校及各学院各部门各级领导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要在学校党委和学校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启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网络,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目标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中存在的各类热点及难点问题,做到认真排查矛盾纠纷、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杜绝群体事件的发生。
要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和以“遵规守纪、安全稳定、民族团结”等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国际局势和社会热点问题,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珍爱生命。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防范伤亡事故及自救互救能力。
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通过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的敏感信息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内因和外因,从而及早化解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校园内外的安全稳定。
一是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主动、及时、全面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稳定的苗头、隐患和矛盾;二是广泛发动辅导员、班主任等提供情况信息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挖掘信息渠道;三是充分发挥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的组织功能,调动学生骨干的积极性,认真排查容易引发群体事件的重点人、重点事以及事故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切实做好各种矛盾的调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影响学校安全稳定以及声誉的政治事件和群体事件;四严格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值班电话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要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遇有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逐级上报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迅速处置。
以不安定因素为出发点,广泛收集各类事关安全稳定的信息。
(1)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别有用心的人煽动、插手、利用学生滋事的情况动态;
(3)学生对国家重大决策和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看法和意见;
(4)涉及毕业生权利、义务和切身利益的一些敏感问题如:缴纳学费、毕业生班级退费、获取毕业证、评优评先、就业等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闹事苗头;
(5)学校内部重点对象的帮教、控制、落实情况,以及涉及学生安全的重点人员动态和表现情况;
(6)因涉及学生治安、刑事、交通案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闹事苗头;
(8)公寓内使用违章电器、私接电线、使用明火、喝酒等威胁学生人身安全的违法违纪行为;
4、加强门卫和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加强门卫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重点检查对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的检查、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
(2)加大校园治安巡逻力度,维护校内治安秩序和稳定,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和不安定因素;
(3)对消防设施、设备和学生公寓、网管中心的电路进行安全大检查。防止火灾、触电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1、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所属人员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维稳工作精神,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认真排查,及时整改。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情况及时上报学校维稳办。
2、党委宣传部及各学院党总支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要利用宣传栏、广播站、网站广泛进行宣传。形成人人讲安全稳定,人人重视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3、加强校院两级值班制度,严格领导带班纪律,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各学院将近期值班名单上报校维稳办备案,值班表安排至3月31日,学校维稳办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所出现的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事故或事件,将按照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目标责任制严肃处理。